首页 > 公务员管理> 徐州市2006—2010年公务员培训规划

徐州市2006—2010年公务员培训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扎实推进“两个率先”,加快构建和谐徐州的关键时期。大力加强公务员培训工作,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是实现徐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江苏省2006—2010年政府公务员培训规划》和《2006—2010年徐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务员培训工作,按照中央开展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的要求,以《公务员法》为依据,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以提升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构建学习型政府和学习型人才为动力,努力培育公务员精神,完善培训理念,创新培训方法,拓展培训内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培训质量,优化培训资源,健全培训制度,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魅力新徐州,实现经济社会腾飞跨越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务员培训工作,把学习和传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作为培训的首要任务;以服务大局为主线,把“全面奔小康,建设新徐州”作为培训的重要课题;以增强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为重点,把公共管理核心内容贯穿于培训全过程;以依法培训和全员培训为方向,实现培训规模、质量和效益的有机统一;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模式,整合培训资源,优化培训队伍,增强公务员培训的生机和活力。
  (三)基本目标
  1.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在市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导监管有力、各机关紧密配合的公务员培训管理体制;逐步形成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培训考核使用有机结合的法规体系;逐步形成政府、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公务员培训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形成依法培训、以人为本、科学高效、分层次、多渠道、大规模、具有徐州特色的公务员培训新格局。
  2.建立适合公务员岗位要求、职业发展并兼顾个性需求的培训内容体系和课程框架。根据公务员能力训练和素质提升的需要,针对不同类型公务员职业发展要求及个性化需求,建立以培育公务员精神、全面提高公务员思想政治素质、科学文化素质、业务素质和健康素质为目标,以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创新能力等公共管理专业知识为主干的培训内容体系,形成必修课与选修课相结合的培训课程设置框架。
  3.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科学素质和文化素养,进一步优化公务员队伍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知识结构,提升公务员“五种本领”(促进发展、推动改革、维护稳定的本领,公共行政、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本领,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服务群众的本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本领,善于学习、善于调查研究、善于自主创新的本领),培养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深化四类培训
  1.初任培训。新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要在试用期内参加以提高适应能力为核心的初任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初任培训重点抓好新录用公务员入门教育、公务员制度知识、公务员精神与公务员行为规范、公文写作、机关工作技巧、公务员宣誓和到基层一线实践锻炼等模块学习。通过培训,培养新录用公务员良好的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树立敬业、奉献精神,尽快适应机关工作要求。
  2.任职培训。把任职培训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点,不断提高参培率。以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核心,突出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的提高,把强化管理素质、提高决策或参与决策、执行决策的能力以及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培训,使其尽快适应新任领导职位的要求。任职培训根据所任领导职务分层次进行,重点提高新任领导职务公务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新任职务人员,坚持先培训后任职,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当年已参加组织、人事部门培训或在市、县(市)区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任职等培训,可不再重复调训。市人事局每年组织市级机关科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1—2期,集中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0天。
  3.专门业务培训。按照公务员队伍实现专业化的要求,不同部门、单位的公务员每年要接受专业知识的培训。每个部门要根据本部门履行的职能,确定专业课程,进行强化培训,使公务员精通与工作领域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把握发展趋势,成为本领域业务方面的行家,有效履行职位职责。
  4.在职培训。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公务员要及时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在职培训要突出前瞻性,传播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重点开展构建和谐社会、新农村建设、科学发展观、公共管理知识、当代科技、循环经济及公务员通用能力的培训。
  (二)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导向,深入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
  继续实施“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根据公务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需要,大规模、分级分类开展培训,不断提高广大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十一五”期间,要完成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创新能力五门必修课和新型工业化、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经济国际化等多门选修课的培训任务。市人事局每年举办4期市级机关科级公务员培训班,每期不少于7天,并在每年年底组织全市公务员考试。
  (三)强化法律知识培训,全面提高公务员法制素质
  在各机关公务员中继续开展《公务员法》和“五五”法制宣传教育,把《公务员法》的培训作为五年培训的重点贯穿始终。通过培训增强各级公务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不断提高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
  (四)促进公务员的科技教育和科普培训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深入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将现代科技知识课程列为公务员培训主修课程之一,加强对公务员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传播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提高公务员的执政素质、执政本领和决策水平。
  (五)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进一步开展苏南苏北公务员对口培训
  贯彻落实我省区域共同发展战略,振兴苏北经济,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苏南苏北公务员对口培训。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关政策、依法行政、经济知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等知识培训。通过对口培训,提高我市县乡基层公务员的政治理论素质、科学发展致富群众的本领、执行政策依法办事的本领、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本领和艰苦奋斗务实创新的本领。坚持每年举办1期苏南苏北赴无锡对口培训班,到2010年,完成我市到无锡参加对口培训200名县乡基层公务员的任务。
  (六)以改善队伍知识结构为重点,继续组织公务员接受学历学位教育
  全面提升公务员队伍的学历学位层次,改善知识结构。积极鼓励、引导和组织广大公务员,尤其是年轻公务员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等学历学位学习;委托有关高校举办公共管理或其他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养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行政管理人才。到2010年,全市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公务员的比例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培训管理体系。公务员培训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纳入全市干部教育总体规划。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公务员培训作为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从徐州建设发展的大局和人才强市、工业富市的战略高度出发,切实加强对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领导,增加公务员培训经费投入,加大公务员培训力度,推进终身学习,构建学习型政府。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机构,理顺培训部门的关系。公务员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履行机关公务员培训职能,抓好规划制定、政策落实、督促检查、质量评估、工作协调等管理工作。
  (二)规范培训管理运行体系。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是全市公务员培训的主管部门,在市干部教育培训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制定培训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各部门公务员培训实施工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为本地区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市公务员培训政策、规划和要求,拟定本地区公务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市级机关各部门负责本系统的专门业务教育培训工作。各级机关、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部门公务员教育培训的具体管理和实施工作。
  (三)整合资源,完善培训机构体系。加强徐州市委党校、徐州行政学院阵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利用和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主渠道作用,有效整合运用社会培训资源,积极争创办学水平高的培训机构,开创名牌培训项目,推进公务员培训的社会化、市场化运作。做好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质量评估上报准备工作,明确职能,规范管理,保证质量。加大对公务员培训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管力度, 充分利用我市高等院校的师资、设备、信息等优质资源,为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服务,努力形成覆盖广泛、渠道多样、优势互补、密切配合的公务员培训机构网络。
  (四)优化整合,加强公务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 公务员培训基地应建立一支业务精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师资队伍。实行专职教师职务聘任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专职教师知识更新机制,选聘一批实践经验丰富、理论水平较高的公务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家学者担任兼职教师。按照择优入库、动态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建立全市公务员培训师资库,为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提供优质教师资源。
  加强公务员培训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加大公务员培训课程开发力度,打造一批公务员培训精品课程,充分发挥精品课程的示范、导向和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公务员培训基地根据公务员能力建设需要和个性化培训需求,开发和提供优质公务员培训项目。坚持选用为主、开发为辅的原则,结合本市公务员培训实际,做好全国和全省统编教材的选用工作。
  (五)规范管理,完善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公务员培训是法定培训,既是公务员的权利,也是公务员的义务;每一个公务员都有接受培训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每一个公务员的所在单位都有为公务员接受培训提供机会和创造条件的责任。按照《公务员法》、《江苏省2006—2010年政府公务员培训规划》和《2006—2010年徐州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要求,根据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逐步建立公务员培训档案,将公务员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之一。公务员无故未完成当年培训任务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新录用公务员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能任职定级。任职培训一般在到职前进行,经任免机关批准,也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每个公务员参加脱产教育培训时间,一般每年累计不少于12天,每年在职培训完成率达到80%以上,确保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完善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使公务员培训工作进一步迈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增强公务员培训的吸引力和约束力,使培训学习的激励约束机制真正发挥作用。
  (六)保障公务员培训经费投入。根据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教育培训所需经费应当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的规定,各级财政要把公务员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公务员教育培训经费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提高。同时,对重点教育培训项目要予以重点保证。加强教育培训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