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徐州市科级公务员招商引资培训班”赴无锡对口培训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开展苏南苏北公务员对口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4〕26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一期“徐州市科级公务员招商引资培训班”赴无锡对口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与人数
培训对象为40岁以下科级公务员,其中六县(市)、贾汪区镇长(办事处主任)各3名,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徐州市经济开发区有关科级干部各2名,市委农工办、市发改委、经贸委、财政局、农业局、外经局、乡镇局、新城区建设指挥部各1名,市人事局带队1名,共计40人。
二、培训目的和要求
本期培训班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学员头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强对“三农”工作、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等问题的研究,学习交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经验与做法,统筹城乡发展,突出重点,抓住亮点,体现特点,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三、培训内容
(一)专题辅导
1.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科学发展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社会主义新农村考评体系
4.苏南模式的改革与发展
5.无锡民营经济发展的经验与做法
6.无锡外向型经济发展与招商引资
7.无锡农业产业调整
8.无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介绍
(二)现场教学
1.江阴华西村 1天
2.惠山区、新区、滨湖区 1天
(三)研讨题目
1.结合本地实际深入理解和分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义、重点和难点。
2.结合学习考察研讨分析本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发达地区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明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借鉴苏南的成功经验思考和谋利促进本地工作的意见建议。
3.如何做好苏北地区乡镇招商引资工作。
四、培训组织与管理
本期培训班由无锡市人事局统一组织,无锡市行政学院具体实施,行政学院教务处负责日常教学和管理工作,培训班设一名班主任,协同搞好班级管理,保证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结业考核实行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平时考勤占30分,结业论文占70分。经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成绩记入公务员培训档案。
五、培训时间
本期培训时间为2007年5月14 日至5月23 日,共10天。
六、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省财政负担,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由参训人员所在单位负担。
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人员选派工作,并于4月30日前将本单位参训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联系人:侯非,联系电话:83733452。
附件: 徐州市科级公务员招商引资赴无锡培训班报名表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