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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事厅《关于开展全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聘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7〕115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进行推荐和选拔,并于7月20日前将评审材料报市工考办。
二OO七年七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