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务员管理>
七月份评选推荐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七月份评选推荐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根据省人事厅 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7〕136号),市人事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将联合成立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建设系统所属行政管理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级机关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各级供销合作社投资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及领办的为农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协会)。原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全资企业,改制后供销合作社资产已全部退出,但党群关系仍隶属各级供销合作社的单位也可申请参评。劳动模范推荐范围为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直属、控股、参股企业、基层供销合作社及领办的为农服务社、专业合作社(协会)中的从业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原为供销合作社系统全资企业,改制后供销合作社资产已全部退出,但党群关系仍隶属各级供销合作社的从业人员也可申请参评。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为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各级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在职在变的干部职工,在本单位工作满两年以上。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各单位上报后,经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最终确定考察上报名单,并于8月20日前上报。评选推荐工作将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向一线基层一线人员倾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逐级上报,择优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