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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份评选推荐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十月份评选推荐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根据省人事厅 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关于做好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7〕222号),市人事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将联合成立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评选推荐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
先进集体推荐范围为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分局);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所属的科(处)、股、队、站、所(分局)。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为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工作满四年以上的在编干部职工。副厅级以上干部和近年来已享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待遇的人员,原则上不再推荐。按照省人事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名额分配,我市可推荐全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先进集体7个、先进工作者4名.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各单位上报后,经审核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初审,最终确定考察上报名单,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评选推荐工作将严格按照推荐条件,向一线基层一线人员倾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逐级上报,择优评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