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中学(内部)分配改革方案
一、计发原则及实施范围
(一)计发原则
以考核为依据职工取酬与实际工作的质和量挂钩,实行优质优酬,多劳多得,按劳分配,并适当考虑职工原工资情况。本方案主要体现按职工工作量计发结构工资,职工工作优秀奖励办法另行方案。
(二)资金来源
职工工资中津贴部分(即七分之三),津贴的10%,学校预算外收入的一部分。
(三)实施范围
1、凡受聘并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均享受结构工资。
2、凡未受聘而能服从学位分配从事临时岗位工作的,原则上享受结构工资中七分之三部分,其余部分视工作量情况由学校另行确定。
3、假退的职工只发给七分之三部分的60%。
4、待聘的职工只发给七分之三部分的50%。
5、未受聘且不服从学校分配从事临时性岗位工作的,不享受结构工资。
6、在校办企业工作的教职工(全民)改革后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由企业自行列支,摊入成本,奖罚另定。
7、凡属本岗位份内的工作又需利用公休日、假日或业余时间完成的,可采取串休的方法,一般不再计发其它补助。
8、承包校内食堂的人员按合同执行。
9、试用期职工只享受超量工时工资,不享受其它结构工资。
10、脱产进修学习不享受结构工资(学校委派者除外)。
二、教师结构工资
为叙述方便,七分之三部分160元以上者,记为A类;七分之三部分120元以上但不超出160元者,记为B类;本分之三部分不超出120元者,记为C类。
教师结构工资总额=出勤工资+工时工资+岗位津贴。XX市中学(内部)分配改革方案
一、计发原则及实施范围
(一)计发原则
以考核为依据职工取酬与实际工作的质和量挂钩,实行优质优酬,多劳多得,按劳分配,并适当考虑职工原工资情况。本方案主要体现按职工工作量计发结构工资,职工工作优秀奖励办法另行方案。
(二) 资金来源
职工工资中津贴部分(即七分之三),津贴的10%,学校预算外收入的一部分。
(三)实施范围
1、凡受聘并能履行岗位职责的教职工,均享受结构工资。
2、凡未受聘而能服从学位分配从事临时岗位工作的,原则上享受结构工资中七分之三部分,其余部分视工作量情况由学校另行确定。
3、假退的职工只发给七分之三部分的60%。
4、待聘的职工只发给七分之三部分的50%。
5、未受聘且不服从学校分配从事临时性岗位工作的,不享受结构工资。
6、在校办企业工作的教职工(全民)改革后的工资作为档案工资,由企业自行列支,摊入成本,奖罚另定。
7、凡属本岗位份内的工作又需利用公休日、假日或业余时间完成的,可采取串休的方法,一般不再计发其它补助。
8、承包校内食堂的人员按合同执行。
9、试用期职工只享受超量工时工资,不享受其它结构工资。
10、脱产进修学习不享受结构工资(学校委派者除外)。
二、教师结构工资
; ; ; ;为叙述方便,七分之三部分160元以上者,记为A类;七分之三部分120元以上但不超出160元者,记为B类;本分之三部分不超出120元者,记为C类。
; ; ; ;教师结构工资总额=出勤工资+工时工资+岗位津贴。
(一)出勤工资计算公式
A类:(M-107)(1-N/22) ; ; ;B类:(M-85)(1-N/22) ; ;C类:(M-63)(1-N/22)
其中M为个人七分之三部分数量,N为当月缺席天数。缺席包括病事假,不含国家规定的假日。
(二)工时工资
工时计算公式:
周工时数=周课节数*课时系数+周教案数
课时系数:语文、数学为1.1,物理、化学、外语、体育、高三文科政治、历史为1.05,其它学科1.0
工时工资=基本工时工资+标准工时工资+超量工时工资
基本工时为每周10,标准工时为每周14,每工时工资标准如表:(元/工时)
类 别 基本工资 标准工资 超量工资
A 3.0 2.7 3.0
B 2.5 2.5 3.0
C 2.0 2.3 3.0
基本工时工资=周基本工时数*基本工资标准*4.4。周工时数超过10者周基本工时数为10,周工时不超过10者按实际工时数计。
标准工时工资=(周标准工时数-10)*标准工时工资标准*4.4。周工时数超过14者周标准工时数记14,不超过14者按实际工时数计。
超量工时工资=(周工时数-14)*超量工资标准*4.4
(三)岗位津贴
对非领导人员,除本职工作外兼任下列工作,发给岗位津贴。
1、班主任月津贴=班级人数*1元
上述津贴已含国家规定每月14元。每年按10个月计发,寒暑假期间(每年两个月)只发国家规定部分。
2、四人以上(含四人)教研组长及部门负责人,每职每月20元,备课组长、党支部书记、三人以下(含3人)教研组长、部门负责人,每职每月10元。
3、按学校要求,承担学生课外兴趣小组讲课辅导工作,参照超量工时工资发给津贴。
(四)假日及缺席计发办法
结构工资每年发10个月,寒暑假各一个月按国家规定的七分之三及其10%计发。
教师长时间因公外出不能上课,学校酌情调整工时工资。
病事假缺席,未上课节按相应课时系数,备课教案从月工时中扣除,并按超量工时、标准工时、基本工时的先后顺序合算应扣除工资。
婚、产假及其它法定假日不扣出勤工资,计发基本工时工资的50%,扣除结构工资的其余部分。
三、领导结构工资计发办法
校长、主任及担任相当职务的领导干部,按责任大小、工作轻重比照骨干教师的结构工资总体水平确定。
领导干部结构工资=出勤工资+工时工资+岗位津贴。出勤工资、工时工资与教师计发办法相同。
领导干部月工时数:中层副职14,中层正职16,校级副职17,校级正职18。
领导干部月工时数:中层副职55元/月,中层正职65元/月,校级副职70元/月,校级正职75元/月。
领导兼课按教师超量工资的二分之一计算。
干部缺席比照教师办法扣除结构工资。
四、职员、工人结构工资计发办法
职员、工人实行岗位聘任。应聘职员、工作结构工资=出勤工资+岗位津贴。
出勤工资=(M-55)(1-N/22),M为个人七分之三部分,N为月缺席天数。
岗位津贴根据岗位工作量轻重,责任大小,技术含量高低分为一、二两级。
津贴标准:
职员一级:110元/月 职员二级:95元/月
工作一级:105元/月 工人二级:90元/月
教师、工作、职员应聘“混岗”上岗时,不计身份,按应聘岗位计发结构工资。工作、缺席比照教师扣发结构工资。
本方案从1998年3月开始执行。
附:职员、工作岗位设置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