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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的通知
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的通知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于4月19日上午8:00前到市财校运动场(泰山南路11号,乘69路公交车泰山西坡站下向南200米)集中。
2、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携带本人一寸照片一张(要求和报名时所使用的电子照片同底);普通高校2008年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户籍证明(均为原件);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籍证明,社会在职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均为原件)。
3、不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00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