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目录与流程图> 徐州市人事局、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徐州市人事局、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徐州市政务公开暂行办法》(徐政发〔2006〕165号,以下简称《办法》),本机关掌握的政务信息,除涉秘和其他依法免予公开的以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务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徐州市人事局、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并每年更新一次,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徐州市人事局、市编办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徐州市人事局、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徐州市政府网站、徐州市人事局网站、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徐州市人事局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和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机构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本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两种形式。网上公开的信息为:
  1、机构职能类
  2、政策法规类
  3、业务工作类
  4、其他事项类
  徐州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xz.gov.cn/、http://www.xzrsrc.gov.cn/、http://www.xzrsrc.gov.cn/bb。
同时还将通过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公告栏等设施公开政务信息。
  (三)公开时限
  应公开政务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在信息产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公开。规范性文件应当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按照具体内容在徐州市人事局网站或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公开。网上所公开的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在生效期内保留,其余信息在网上留存期限为一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将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到市档案局或市人事局、市编办机关政务信息公开机构查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利用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根据具体内容向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分别申请获取。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公开机构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将予以提供。属《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的,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公开机构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公开机构自2007年  月   日起正式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分别为徐州市人事局办公室和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工作期间,徐州市人事局办公室受理联系电话0516-83732450,传真号码0516-83736249,电子信箱xzrsjbgs@sina.com.cn;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受理联系电话0516-83733059,传真号码0516-83733059,电子信箱xzbb0406@sina.com。
  (二)提出申请
  向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公开机构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填写《徐州市政务信息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指南》公布的相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受理申请的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提出申请的形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指南》公布的相关网站上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根据具体内容发送到本《指南》公布的相关政务信息公开电子邮箱。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根据所申请的具体内容到徐州市人事局办公室或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当面申请。
  4、特别申请。申请人申请获取人事人才、机构编制等方面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徐州市人事局办公室或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提交书面申请。徐州市人事局办公室或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综合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程序。
  (三)申请处理
  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后,将通过适当方式核对申请人的身份。
在收到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要求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补正所需材料,逾期不补应提前予以说明,直至按照要求补齐,方可予以受理。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并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将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在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内容和期限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三、投诉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市人事局、市编办政务信息公开受理机构未依法履行政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徐州市人事局监察室投诉。监督电话:0516-83732486,邮政编码221003。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上级政府机关举报。

徐州市人事局、徐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