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市2008年职称工作安排,为做好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今年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以上。
2、大学本科、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助理工程师四年以上。
3、必须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并通过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其中:
(1)获计算机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学位者,可免试计算机。
(2)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可免试计算机。
4、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根据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二、申报、评审事项:
1、关于专业填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职务按以下四个专业填报:(1)计算机、通信;(2)元器件、电子材料;(3)仪器仪表、电子专用设备;(4)技术管理及其它。申报人员材料封面要写明:主管单位、工作单位、姓名、申报职务专业等。
2、评审对象、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在职在岗的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3、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职龄计算:
从受聘担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到2007年底为专业年限计算时间。连续聘任的需提供连续聘任的聘书。
三、报送材料的内容:
1、报送单位汇总填写《申报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份及Excel电子版(见附件一);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3、“简介表”十份(见附件二);
4、对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人员,应有单位推荐意见、破格晋升报告(按苏职称〔2003〕2号文件中相关规定执行,逐项写明破格理由,并提供材料、证明、证件等);
5、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总结;
6、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论文、编著、译文。能体现技术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设计图纸等代表性材料;
7、各类证书、证明材料:
学历、学位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或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种获奖证书、业绩证明复印件。
各种复印件需经单位审核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报材料时应提交原件验证。
上述材料1~3项和证书原件单列,其余材料仍按规定要求装订成册。
四、报送材料要求:
各单位要认真把关严,严格审查,实事求是,务必做到材料翔实,字迹清晰,表格填写规范,印章齐全,装订整齐,手续完备,报送及时。
对各种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及正式发表文章的封面、目录等审核盖章,报送时提交原件验证。所有评审材料由各县、区及市各业务主管部门统一汇总,并填报“一览表”。
五、报送材料的时间、地点、报名费:
1、报送时间:2008年6月1日至6月25日(节假日除外)。
2、报送地点: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徐州市泰山路泰山商城C1号楼203室。市内乘39、69路公交车文化城站下车即到),详情可登录http//www.xzrsrc.gov.cn http//www.xzwwb.gov.cn查询。
3、报名费按市物价局核准标准收取,300元/人。
联系电话:83685006 83685026
联系人: 刘乐民 梁益俊
徐州市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职称工作办公室
二00八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