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8年度水利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2008年度水利工程系列
中、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工作安排,为认真做好水利工程系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07年12月底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水利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且计算机考试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外语条件按徐政人发[2007]63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申报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申报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参照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享受教授级同等待遇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苏水人〔2002〕58号)。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继续实施先答辩后评审的办法,答辩办法参照《江苏省水利工程专业评审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答辩实施办法(试行)》。
为配合“长江工程师计划”的实施,根据省职称办统一部署,自今年起,凡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优秀奖及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十大杰出、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的主要发明人可直接(破格)申报工程技术系列相应职称。
上述申报评审条件可在省水利厅苏水人〔2004〕52号文件中查阅,也可从http://jswater.gov.cn /人才教育/职称评审 中查询。
三、报送材料内容
1、申报人填写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6k)一式3份。(表也可到人事局购取)
2、申报人填写《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申报中级一式11份,申报高工一式25份,申报研高一式20份)。
3、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的工作总结。
4、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组织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
5、申报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6、申报人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书。(复印件)
7、申报人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
8、申报人工作经历、主要业绩成果证明、证书。(复印件)
9、申报人近五年(申报中级近四年)年度考核情况。(复印件)
10、申报人接受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11、论文、著作要求:申报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已发表的全部或有代表性的专业著作、专业论文以及技术报告等。(原件)
以上3—11项只须申报1份。
12、申报人近期免冠大一寸正面相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请各单位(各市)将所有申报人员的照片收齐后统一粘贴在A3纸上,照片下方注明姓名,用信封装好后上报。
13、申报专业力求准确,申报材料书写清晰工整。所有复印件及证明材料,均需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审核年月日(且上报原件,以便核对)。报送的材料除“申报表”、“简介表” “一览表”(由单位汇总)不需装订外,其它材料均须分类排序装订成册,并入档案材料袋,封面贴“申报材料目录表”。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将材料汇总后,于2008年7月2日至13日报送徐州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62号文规定,工程师评审费为300元/人,高级工程师(含研高)评审费为500元/人。
六、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严把材料审核关,对有虚假行为和违反评审规定的材料坚决予以退回,已经取得资格的应按规定取消评审结果,同时将进行通报,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允许参加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2、申报人所在单位要将初审通过的申报人情况在本单位公示一周,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3、所有申报中级职称的评审对象必须参加评委会组织的面试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申报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由所在单位填写,各县(市)、区水利(务)局、各区农工部、水务处需统一汇总后,报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需严格按照表格样式用16开纸张填写或打印,不得擅自更改其格式。
6、各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报送申报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7、相关表格可至江苏水利网“人才教育”栏“职称评审”板块下载,网址为http://www.jswater.gov.cn/zcps/index.asp。
报送材料地点:徐州市水利局组织人事处(徐州市淮海西路30号)
联系人:石春华
联系电话:0516-85741594
附件:1、2008年度申报中级职称材料报送时间安排表
2、申报材料目录表 A4
3、《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A3
4、《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A3
5、《省水利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
A3 (中级、副高、研高)
以上表格均可从http://jswater.gov.cn /人才教育/职称评审中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