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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事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轮训工作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地施行,市人事局于2008年6月在我市行政机关中开展《条例》轮训工作。要求全市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参加过《条例》学习的科级以下(含科级)公务员参加培训。6月19日22日由市人事局组织开设了3期培训班,邀请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有关专家授课,共19家单位574人参训。其他自行组织培训的单位由市人事局进行了考试。本次培训工作组织严密,课程设置切合实际,参训学员们都能认真听课,做好学习笔记。通过培训,大家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熟悉掌握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意义和操作方式,为各单位进一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坚实的基础。

 

市人事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轮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