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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订《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指导丛书——公务员考核》的函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徐各单位人事(组织)处:

《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07年1月颁布实施。公务员考核是公务员管理的基础环节,定期考核的结果是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为了配合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公务员管理部门更好地学习贯彻《规定》,组织开展好公务员考核工作,有效发挥考核在公务员管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原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会同中组部干部一局,组织编写了《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指导丛书——公务员考核》。本书对《规定》逐条进行解释,介绍了常用的考核方法,概括了我国古代官吏考核制度和外国公务员考核制度,收录了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等,是一本指导性、操作性、实用性和理论性都很强的工作用书。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组织做好征订工作。

《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指导丛书——公务员考核》定价20.00元,2008年1月出版。请各地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填写征订单(附后),并于7月20日前传真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

联系人:徐龙

联系电话:83733452

传真:83736249

 

〇〇八年七月一日

关于征订《公务员法实施工作指导丛书——公务员考核》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