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务员管理> 关于做好2008年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08年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

硕士(MPA)学位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2008年公务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报名推荐工作,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8]15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报名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它相关学科为基础的教育项目,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德才兼备、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有利于优化公务员队伍知识结构、加强公务员队伍能力建设和提高政府管理效能。

二、培训方式

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主要采取在职兼读方式,学制三年。每学期脱产一段时间,集中学习。完成规定课程,修满相应学分,成绩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

    有计划地组织公务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是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重要措施,公务员所在单位应保障学员的学习时间,让学员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及时了解学员的学习状况积极引导学员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紧密联系实际撰写学位论文;学员取得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后,在学习费用上给予支持。

    三、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有: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其中政治理论考试及面试由各招生学校自行组织,其它三门采取全国联考。

    四、考试时间

    入学考试全国联考时间为 2008年10月 25日、26日。

    五、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在党政机关工作满三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机关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六、报考高校

    我省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高校有南京大学、东南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和北京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办学点)。另为更好地开展我市公务员MPA教育,方便学员就近上学,北京师范大学在徐州市级机关党校开办了办学点。

凡经市人事局审核推荐的公务员所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合格课程,可视为完成全市“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规定的相同必修课或选修课程,学习成绩记入《公务员培训证书》,作为考核、培养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报考办法

    报考人员须经本单位同意,由市人事局初审,省人事厅审核并在《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主管部门推荐意见栏”填写意见盖章后,方可报名。

    请各部门统一将报考材料于7月13日前报市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送省人事厅统一审核,逾期不再办理。

    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包括:

    1.《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报人资格审查表》(附件一).

2.《20O8年江苏省报考攻读在职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名单》(附件二)。

八、要求

    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重要意义,积极鼓励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并将这项工作列入公务员长期培训计划。各县(市)区人事部门要十分重视报名推荐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认真总结经验,精心组织实施,严格保证质量,认真负责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优秀人员报考。

   

联系人:侯非             联系电话:83733452

 

 

徐州市人事局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关于做好2008年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