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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8年度徐州市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人事局工作计划,为做好2008年度全市化工工程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资格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从事炼油、石油化工(含有机合成、高分子化工)、橡胶工业、无机化工等;农药、染料、涂料、颜料等精细化学品,医药(含各种原料药、药物制剂)等;化工设备及压力容器的设计、安装等,化工企业中电气、自控与仪表、热工等;化工医药企业的技术管理、化工分析、科技信息、标准化等工作的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1、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2、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申报;

3、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二)学历、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级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提供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全国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规定科目的合格证。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职称计算机。

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徐州市人事局文件《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加继续教育中级每年不少于72学时。申报人员应填写继续教育证书并携带有关学时证明材料及申报材料一同上报评委会审核,合格后统一送徐州人事局职称办集中审验。

三、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较大贡献,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一)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受聘5年以上。

(二)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三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四、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

为使评审材料规范化,凡报评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材料,统一使用江苏省职称办制发的有关表格、材料目录,按整理装订要求准备。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按下列要求准备: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徐州市申报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3份。

3、“徐州市申报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用A3纸打印)一份。

4、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总结要全面、客观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一般分为四个部分:(1)个人基本情况;(2)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及目前的学识水平;(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4)论文、论著等作品情况。重点突出科研、教学、创新、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努力方向。

5、提交学历、资格证书、聘书、职称计算机考试(考核)合格证或成绩证明、继续教育证书、奖励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近四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

7、论文2篇以上。发表的论文应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封面、目录、文章按顺序装订)。交流论文(文章)应附原件和论文交流证书原件。撰写的论文应打印1份。

8、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本人取得助理级职称以来获得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9、破格评审人员应由单位提交破格评审委托报告,破格条件应真实、详细注明。

10、《申报表》、《简介表》及各类证书、论文原件不装订,其它材料按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并编上页码。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

各单位人事部门及县区职称部门应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提出报送意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签署审核意见和审核人姓名、日期。

五、有关职称改革新的政策规定

1、与用人单位订立了聘用合同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可以按规定申报,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2、从省外或中央直属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其在原地区或原单位按国家规定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及专业工作年限应予以认可,符合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也可换发徐州市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

六、其它事项

1、申报时间界限的确定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工龄、任职年限计算到2007年底,论文、论著等文章公开发表出版及项目、科研成果通过鉴定、获奖时间计算到报送材料时间。

2、公示

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单位在确定人员名单后,要采取会议、公布等形式进行公示5天,无异议的向评委会推荐。对公示者的学历、资历、论文、工作业绩等有异议的,各单位应认真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条件后再推荐。

3、提交申报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照片背面写上单位、姓名。

4、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审验合格后,必须参加面试答辩,面试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5、报送时间、地点

评审材料的报送日期为2008年8月20日--25日,逾期不予受理。评审时间拟定在10月。评审材料及有关原件由市各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县区职称办审核后统一报送新沂市人事局职称办公室。  地址:新沂市市府路37号(市政府大院内);联系电话:88986137。

八、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函》文件精神, 报送评审材料时每人收取评审费200元、面试答辩及论文鉴定费100元,共300元。

附:《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

        《徐州市申报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评审情况一览表》

        《徐州市申报化工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二OO八年七月八日

 

关于报送2008年度徐州市化工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