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8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区、局、公司政工职评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报送2008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和对象:我市企事业单位(教育系统暂不列入)中直接从事党的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的在岗专职人员(需提供任职文件或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相关证明)。
二、初定级别和条件
政工专业任职资格的初次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级别,申请认定不同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符合下列相应的学历、资历条件:
(一)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1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获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6个月以上,并经考试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六)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七)博士研究生(博士学位)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3个月以上,并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初定工作程序及权限
(一)个人申请。申请初定中级资格的,由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三份;申请初定初级资格的,由申报人员如实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二份。同时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继续教育证书以及从事本专业工作证明等规定证件材料,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查。
(二)组织考核。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符合初定条件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将考核结论填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并加盖公章。
(三)审核备案。对符合申报条件且考核合格人员,六县(市)、贾汪区政工职评办报县(市)、贾汪区人事局进行初审;其他区、局、公司政工职评办和市直有关单位报市政工系列评委会办公室初审。对初审合格人员分别报市人事局职称办审核备案。
四、其他规定
(一)申请初定的政工专业技术人员平均每年脱产或者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累计时间,其中:申请初定中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72学时,申请初定初级(员级、助理级)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学时。
(二)申请初定的政工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参加全省政工专业人员教育培训的学习和考试,且考试、考查合格。
(三)申请初定的政工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要求。
五、报送材料时间要求
报送政工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08年9月5日,逾期不再办理。
联系电话:83759005。
徐州市政工职评办
2008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