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08年畜牧兽医、林业、水产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县(市)、贾汪区林牧渔业(多管、农林、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水产)局,云龙、鼓楼、九里、泉山区委农办,徐州经济开发区农发办,市各有关单位:
徐州市畜牧兽医、林业、水产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会拟于2008年9-10月召开。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的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对象及评审条件
二OO七年十二月底在我市企业、事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上述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评审条件:按苏职称(2003)2号文执行。凡符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现与用人单位订立聘用合同,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个人自愿的原则,可按规定程序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作为其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体现,不作为改变其离、退休工资福利等各项待遇的依据。
二、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填写省职称办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A3纸正反面打印装订线在中间,最后1页“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一栏请将申报专业、申报资格的名称准确打印上去,见附件4);
(二)填写《江苏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二十份,A4纸正反面打印(附件1);
(三)任现职以来获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的,附该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申报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报告2份(1份装订)及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能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的专著、论文或专业文章2-4篇(原件);
(五)有关证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聘书、国家或省职称外语统考和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同时附原件)。
(六)破格晋升人员必须附“破格晋升报告”及符合破格条件的有关证明材料;
(七)上报《江苏省农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1份,并加盖各县(市)、区职称办印章;
(八)评审材料除评审表、简介表、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原件不装订外,其余(含代表作品原件)均按类装订成册,以一人一袋整理,每袋封面请贴好登记表(附件二),并在材料袋底部贴好写有姓名、单位、专业、编号的字条(编号由市林牧渔业局职称办统一编写);
(九)评审材料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内容要翔实齐全,手续要完整。评审材料中的所有复印件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职称办或市各有关单位职称办主任签字并加盖印章,以防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十)凡申报人员均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并将公示结果随同材料一同上报。
(十一)申报人员每人交一寸免冠照片一张。
(十二)按市职称办要求,请申报人员做好面试准备。
(十三)汇总一览表(附件3)要按申报专业分别输入,表格格式不要变动。各县(市、区)职称办报送材料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并发送电子邮件至zzd650905@163.com。
三、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2008年8月25日为报送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各县(市)、区主管部门和市有关单位职称办认真做好评审材料的审核、推荐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申报材料集中报送到市林牧渔业局组织人事处。联系电话:85807608。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关于年度考核申报要求。在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者,可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如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等次及以下,延迟1年以上申报;破格申报者,任期内年度考核须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年达到“优秀”等次。
(二)关于外语和计算机评审要求。按苏人发(2004)24号文件执行。
(三)关于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有关规定,中、高级职称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时间应不少于40学时,并由市、县职称办复核验证。凡未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或鉴定合格者,视为考核不合格,并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本通知已在徐州市林牧渔业网发布。
附件:1、《江苏省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2、《评审材料登记表》
3、汇总一览表
4、评审表样表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