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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度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各县(市)区人事局,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使新录用公务员尽快熟悉机关的工作特点,掌握机关工作所需的基本知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省人事厅《关于加强全省公务员初任培训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5〕25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度全市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2008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具体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培训方式、时间
  初任培训班采取脱产集中培训的方式,培训时间从9月8日至9月18日,具体实施工作由市人事局人才资源开发培训中心负责。报到时间:9月8日下午2:00;报到地点:人才宾馆410室。
  三、培训内容
  紧紧围绕工作职责要求、公务员素质需要和相关专门知识与技能开展。
  1.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3.国家、省及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概况;
  4.公共管理核心内容:公共服务、公共政策、公共经济、依法行政和公务员通用能力等(选学);
  5.公务员行为规范;
  6.国家安全与保密制度;
  7.机关公文与处理;
  8.拓展训练;
  9.《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四、有关要求
  全市2008年新录用的公务员必须参加本次初任培训。培训课程结束后进行考试考核,成绩合格者,可免修全省“5+X”公务员能力培训工程中规定的相应课程,其成绩记入颁发的《公务员培训证书》。公务员初任培训应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进行,无故不参加培训或考试(核)不合格的新录用人员一律不得任职定级。培训期间,受训人员不再承担本单位的任何工作。
  请各单位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参训人员工作,及时参加培训,并于9月4日前将报名汇总表报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联系电话:83733452     联系人:侯非)。
  各(县)市区如参加市人事局组织的初任培训,每人交培训费300元,教材及食宿费自理。

  附件:1.2008年度全市公务员初任培训班课程表
     2.2008年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人员名单
     3.2008年公务员初任培训报名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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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 州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