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重金”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
日前,为进一步做好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工作,新沂市出台了《新沂市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意见》,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引进的重点以及奖励、补贴、住房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意见》规定,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重点是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主要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博士研究生、国家和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地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的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掌握高精尖技术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有较好市场潜力的实用人才等。 《意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除在户口、人事关系,配偶、子女户口及工作、入学、入托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外,还对相关待遇进行了明确规定。对引进的两院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有创业创新业绩的教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分别由市人才开发专项基金提供2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以下的科研经费。对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在新沂市购房并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按人才层次由新沂市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给予60万元 、40万元、20万元、8万元、6万元的安家费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博士后由市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给予每人5万元的经费资助。对各类高层次人才实施津贴制度,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人每月发给津贴3000元;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每人每年发给生活津贴8000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有创业创新业绩的教授或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每人每年发给地方津贴5000元。对新评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一次性奖励15000元;新评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部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一次性奖励10000元;新评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一次性奖励8000元;新评为徐州市优秀专家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徐州市优秀专家、拔尖人才、新沂市优秀拔尖人才、徐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工程”培养对象及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在管理期内,给予每人每月补贴信息资料费200元。 (新沂市人事局办公室 陈增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