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度全市党政机关招录公务员计划职位编制工作的通知 (2008-10-17)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市各部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全省公务员考录总结和2009年度全省党政机关公务员考录调研及计划职位编制工作的通知》(苏人通〔2008〕242号)要求,现就2009年度我市党政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和职位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编报范围
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经省公务员主管机关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未经重新审核的原参照、依照管理事业单位以及新申请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列入本次招考范围,仍然按照苏人通〔2006〕85号文件规定,暂停进人。
二、编报要求
1.编制内申报。在市编委下达的行政、政法与物价检查专项编制范围内,仍有空缺编制且工作急需用人的单位可以申报计划。各地自定地方编制已全部取消,不得用于公务员招录;行政附属编制也不得用于本次考录。
2.从紧掌握、逐步补充。各单位在编报计划时,要从严控制,编制使用上要留有余地,特别是要预留部分编制,用于接收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等。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要从各招考单位空编情况、用人需求情况等方面,对本辖区的招录计划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3.安排相应计划,考录基层工作人员。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乡镇(街道)机关要拿出2/3左右的计划,考录参加实施“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经我省市、县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县属基层所(队)也要拿出一定计划考录上述对象;乡镇机关要拿出15%的计划考录符合条件的优秀村支书(主任)。
4.职位条件设置从宽。2009年,我省公务员考录职位仍分为A、B、C三类。职位条件的设置,除法律、法规和章程有明确规定的之外,一般不要附加年龄、性别、相关单位(系统)工作经历、毕业院校类型等限制条件。专业要求尽可能按大的学科门类设置或不设限制,具体名称仍按照《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试行)》填写。招录职位需基层工作经历的,一般表述为“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材料报送要求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录工作要定时定期进行的有关规定,请各地、各部门抓紧做好招录计划和职位编报工作。
1.市直各单位的招录计划、职位由其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各县(市)区的招录计划、职位由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汇总。按组织人事部门职责分工,于10月25日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市人事局综合管理处。
2.计划、职位审核通过后,不再进行调整,请各地、各部门认真编报。
3.在规定时间未申报计划的视为2009年度不再招录公务员。
4.上述材料报书面文本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电子版。
联系人: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孙育新 电话:83733169
市人事局综合管理处 王宜东 电话:83736598 email:rsjzhc@126.com
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 州 市 人 事 局
二○○八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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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计划申报表
2.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需求表
3.200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简介表
4.2009年度考试录用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简介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