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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09-02-20)

      中共徐州市委组织部
      徐         文件
徐政人发〔20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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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徐州经济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组织(人事)处:
现将《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09216
 
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省及我市关于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文件精神为依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相结合,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结合,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2009年在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基本建立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逐步建立具有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推动我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管理、依法登记(备案),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财政差额拨款)以及经费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范围。
经省委组织部或省人事厅(以下简称“省级公务员主管机关”)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以下简称“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或机构编制部门已经公布列入转企改制范围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不列入实施的单位范围。
原经批准纳入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现仍未经省级公务员主管机关批准纳入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规定范围内的,暂列入实施的单位范围。
(二)人员范围
1.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以及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以下简称“事业单位”)中,在编在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应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2.事业单位在编制数和人员规模控制数之外自主聘用的人员和在编制外下达人员规模控制数聘用的临时用工以及经批准使用非固定人员编制的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人员范围。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方法步骤
按照2009年我市基本完成岗位设置实施工作的总体安排。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5月底之前)
1.组织学习宣传(2月份)。在“徐州党建网”和“徐州人事人才网”上设立“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窗口,将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等政策文件上网宣传。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和市各主管部门、市直各事业单位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干部了解把握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内容与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岗位设置管理在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重要作用和地位,深刻理解有关政策规定,并对本单位的人员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把握面上的工作动态和开展这项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前做好设岗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主要政策规定和我市工作步骤安排,向广大在职员工进行广泛、深入、细致的宣传,让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政策,了解支持这项工作,从正面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提前化解工作中潜在的矛盾与问题,使工作人员积极投入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中去。
2.编制工作方案(2月份)。根据上级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明确时间步骤安排和有关工作要求。
3.组建工作班子(3月底前)。鉴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各主管部门、市直各事业单位都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临时工作机构,抽调责任心强、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的同志,组成工作班子,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同时,组织、人事、编制等部门内部要集中力量,全力配合协调。各县(市)区和市各主管部门、市直各事业单位组建的工作班子应于3月底前分别报送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和市人事局事业单位改革处(综合管理处)备案。
4.开展调查摸底(2月中旬—3月中旬)。印发相关调查表格,全面了解事业单位现有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认真组织岗位调查和岗位分析,摸清各单位职责任务、机构编制、现有岗位和人员情况,为确定各类岗位设置比例和进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奠定坚实基础。
5.选择典型试点(31日—415日)。为给全面推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探索路子、积累经验,市直拟选择4个事业单位先行试点,即:管理岗位占主体、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2个(学校、医院各1个);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1个。各县(市)区和市各主管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模拟试点。
6.制定实施细则(4月底前)。在调查摸底、典型试点的基础上,由市人事局核准各县(市)区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总体结构比例,向省人事厅申报核准全市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总体结构比例。经核准后,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定《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明确实施原则和范围对象、岗位类别划分和设置比例标准、岗位等级设置、岗位任职基本条件、岗位设置审核程序、岗位聘用等内容,征求县(市)区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编办等部门审核印发全市各事业单位执行。
7.全面动员部署(5月上旬或中旬)。召开徐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动员会议,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行部署。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市动员会议之后召开专门会议,组织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一步认真学习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相关文件,对本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行部署,统一思想认识,确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政策、用好政策。
8.组织专题培训(5月中旬或下旬)。组织县(市)区和市直有关主管部门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专题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吃透文件精神,全面、准确地掌握政策规定,明确岗位设置工作的主要任务、方法步骤和基本要求,为开展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做好准备。
(二)实施阶段(61日—1031日)
1.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6月份)。
各事业单位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意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规格、人员编制、人员结构以及主要职责、任务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政策规定,确定单位类型、规格、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统一填写《徐州市事业单位基本情况表》,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1)确定事业单位所属类型。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规定及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将所属事业单位按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和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进行分类,明确其所属类型。
2)核定领导职数。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对事业单位机构设置、领导岗位数量有规定的,按照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的领导职数执行。机构编制管理部门对领导岗位数量尚未明确的或需要调整的,应及时到机构编制部门办理领导职数核定工作。
3)制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所属类型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规定及行业指导意见,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机构规格和职责、任务及法律法规方面的政策规定,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主体岗位,确定各类、各级岗位的数量和最高岗位等级设置,研究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同时编写《岗位说明书》。《岗位设置方案》主要包括:本单位所属类型,岗位设置原则、标准和依据,岗位总量,岗位最高等级,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三类岗位内部各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等。
2.上报核准单位岗位设置方案(7月底前)。
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采取成熟一个核准一个的方法,进行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核准工作。事业单位要将《岗位设置方案》、《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岗位)统计表》和《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及拟设管理岗位人员统计表》及机构编制机关成立文件和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行业岗位设置指导意见等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核准。
3.制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8月底前)。
事业单位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要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单位负责人员集体讨论通过后积极稳妥地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应当包括:岗位名称、所属类别等级、职责任务、任职条件,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的方法步骤,超过核定结构比例的核减办法,与现行人员聘用、公开招聘、未聘安置、辞职辞退、考核奖惩政策的衔接等内容。
4.单位组织岗位聘用(9月底前)。
各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和我市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政策、程序,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岗位类别,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并重新签订或调整签订聘用合同,或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的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5.检查认定(10月底前)。
事业单位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书后,要对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建立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档案和台帐,连同有关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认定。认定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设置方案是否经过核准,是否符合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和签订聘用合同的规范性要求。认定形式主要是审核各单位的书面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对重点单位逐一检查验收。认定的材料主要包括:经过核准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岗位)统计表》、《岗位设置方案》、《岗位设置实施方案》、《事业单位现有人员岗位聘用情况花名册》、工作总结等。
(三)总结阶段(年底前)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本系统完成岗位设置检查认定后,要对本系统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建议等。组织、人事部门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进行总结,并建立起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档案和台帐。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复杂性,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岗位设置方案,抓好实施和岗位聘用。要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组织、人事、纪检干部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代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人事部门牵头落实的工作机制,组织得力人员,集中精力抓好这项工作。
(二)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全市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将岗位设置管理工作与自身担负的职责任务结合起来,全面推进本单位业务工作的发展。
(三)精心组织、稳慎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事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政策,组织实施好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本着先平稳过渡、再深化完善的原则,妥善处理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推行聘用制度和工资制度改革之间的关系。在首次开展岗位设置时,保证事业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要加强宣传、教育、管理、协调,做到既积极推进,又稳慎实施,确保职工、单位、社会的稳定和各项事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