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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公务员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典型宣传表彰人选——张琰
全市公务员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典型宣传表彰人选——张琰 (2009-07-20)
经市公务员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典型宣传表彰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市公安局推荐的交巡警支队云龙大队副大队长张琰同志拟作为全市公务员实践科学发展观先进典型宣传表彰人选。
近年获得荣誉:
2005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人民优秀警察;
2005被市公安局记三等功;
2006被市公安局评为人民满意警察;
2007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政法杰出卫士;
2007被市公安局评为人民满意警察;
2008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公安机关“春风行动”先进个人.
主要事迹:
自1992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认真践行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执法理念,以群众满意作为自己的最大追求。共处理各类交通事故案件7800余起,没有引起一件行政诉讼及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受到一起群众投诉。在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他结合工作实践创立了交通事故处理“九心工作法”作为执法先进经验在全市推广。在全省公安机关“三项建设”活动中,他又推出了轻微交通事故“网上监控调处法”受到省公安厅的肯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