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销售军队转业干部定销房的告知函 (2010-01-29)
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九里区人民政府,徐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公司)、部省属驻徐各单位:
军转干部定销房(君悦园)项目,是市委、市政府为解决市区军转干部住房问题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经两批销售,目前尚有余房59套。现将《关于续售军队转业干部定销房的意见》函告你们,烦请通知到本地、本部门(单位)符合条件的军转干部。
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续售军队转业干部定销房的意见
我市军转干部定销房(君悦园)目前尚余59套(均为小高层)。现按照“销售对象不变、销售价格不变、申购条件不变”的原则,启动军转干部定销房续售工作。
一、销售对象
军转干部定销房续售对象为转业时接收安置在徐州市区(不含贾汪区,下同)、目前仍在市区工作生活的无房军转干部。范围是1992—2008年度未申购的军转干部和2009年度市区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
无房军转干部,指截至本意见发布之日军转干部夫妻双方均没有按房改政策购买过公有住房,没有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没有参加过集资建房和没有得到单位资助购建住房的,且夫妻双方均未领取《徐州市市区住房分配货币化实施办法》(徐政办发【2003】163号)规定的住房补贴的。
对承租公有住房(含部队福利分房、建房,下同)的军转干部,确定购房后,必须退出其承租的公有住房。
二、发布售房信息
军转干部定销房销售工作小组通过网络发布续售定销房信息。
三、申请购房
(一)符合申请购房条件的军转干部将夫妻双方单位和军转干部转业前所在部队签署审核意见并盖章后的《军转干部购房申请表》(《军转干部购房申请表》可自行复印或通过徐州人事人才网〈网址:WWW.xzrsrc.gov.cn〉下载),于2010年2月22日—2月28日17:00时交至市人才宾馆309室(电话:85605198),逾期不再接受购房申请。同时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本人转业军官证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夫妻一方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签字盖章。夫妻双方均为军转干部的,只能由一方申请购房。
四、资格审查
(一)由市纪检监察机关、市房管部门对申请购房的军转干部进行资格审查;
(二)军转干部定销房销售工作小组确定申请人资格后,网上公示10天;
(三)按照续售房源实际数(计59套),以军转干部身份证号采取公开摇号方式分批次产生购房军转干部名单,以此批次顺序号作为军转干部选房顺序号,并进行公示。
五、销售住房
(一)选房。将续售房屋的座落、户型、面积在指定地点公开展示,军转干部按照选房顺序号在指定时间分段选房;
(二)购房。军转干部签订《徐州市军转干部定销房买卖合同》,按合同约定缴清房款;
承租公有住房的,须持与承租房所有权单位签订的《退房承诺书》签订《徐州市军转干部定销房买卖合同》;
(三)其他费用。购房人按规定缴纳相关税费等;
(四)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六、相关事宜
(一)军转干部定销房基价,小高层2900元/平方。2000—2009年度军转干部购房价格在基价基础上上浮9.5%。
(二)军队转业干部定销房是用于解决军转干部住房困难问题的。军转干部定销房由市房管部门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出售。
(三)购买军转干部定销房须按照《徐州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办法》(徐州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缴纳住房共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自觉接受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管理。
(四)为切实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定销房销售,要加大监督力度,严把售房环节,对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骗购军转干部定销房的,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有关购房手续,并追究个人和提供虚假证明单位责任。
(五)为保证军转干部定销房销售的公开、公平、公正,摇号过程邀请市纪检监察机关监督,并由市公证部门公证。
七、本意见由市军转干部定销房销售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