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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推行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补充行政附属人员

(一)办理条件
补充单位人员编制、结构有空缺。
(二)所需材料
1.拟补充人员的基本情况;
2.《机构编制管理手册》;
(三)工作程序
1.市人事局综合管理处在调入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中人员编制总数、行政附属人员编制和年度增人计划均有空缺情况下,直接受理并审查提出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呈报表》;
2.报领导审定:
(1)“平行”调动的,报分管局长审定;
(2)“逆向”调动或新招收的(不含政策性安置人员),报分管局长、局长审查同意后,由综合管理处提供拟补充人员基本情况,市人事局办公室拟制文稿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3.市人事局综合管理处在补充人员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手册》上办理增人计划使用登记;
4.市编办行政机构编制处办理入编登记手续;
5.市人事局工资福利与退休管理处办理工资核定手续。
(四)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内上报审定。
(五)责任处室
市人事局综合管理处,联系电话:83736598、80800318。

07.推行和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补充行政附属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