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事局职能简介
(一)研究制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和政策,建立和推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全市人事人才工作;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拟定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总体规划、结构调整的宏观政策;编制下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负责全市人事人才统计工作。
(三)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研究拟定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全市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
(四)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拟定人才资源开发政策规定,综合管理全市人才引进培养工作,依法管理、培育和发展全市各类人才市场和人才中介组织;建立和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主管全市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制定毕业生就业政策,参与制定地方大中专学校招生计划和就业制度改革;提出国家急需、应予保证的高校毕业生指令性分配计划;负责制定市属科研单位招收研究生计划;承办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工作;负责科及科以下人员因公出国(境)人员的审查工作;制定人员调配政策,承办有关人员的调配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培养引进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市级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到徐州定居专家的管理工作;负责留学回国人员安置工作;负责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工作;推行博士后制度,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初审和管理工作。
(六)研究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的政策法规和实施细则并组
织实施;综合管理聘用制干部工作,建立完善聘用合同鉴证制度;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职称的审核审批工作,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七)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工作人员退休工作。拟定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津贴、福利和退休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指导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
作;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人的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八)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规范政府奖励和表彰办法,负责市政府奖励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以及市政府奖励表彰活动的审核审批工作;承办市政府管理的人员按法律程序的行政任免
和机关事业单位奖惩等有关事宜;负责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科及科以下干部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单位、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的行政申诉控告工作。
(九)综合管理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定安置计划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指导和协调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政府间有关人事工作协定合作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的管理及协调服务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智力引进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智力引进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管理我市重点智力引进项目和成果的鉴定推广,开辟智力引进渠道,建立完善的智力引进服务体系;管理来我市工作的外国专家;负责我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人事系统宣传、表彰、调研和信息工作: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办公自动化的有关协调工作;指导市行政学院的业务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